景洪工业园区01-11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方案
西双版纳恒昊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汽车汽贸五金机电工业园区项目,该项目用地位于景洪工业园区嘎栋片区01-07、01-10、01-11地块,东临曼回索村镇预留地,西临景洪工业园区6号路L1路,北临景洪工业园区14号路,南临景洪工业园区11号路(具体位置如图所示)。该项目01-11号地块属一类工业用地(M1),根据景洪工业园区产业关联的原则,优化产业综合布局,拟将景洪工业园区01-11地块由原属一类工业用地局部调整为商业用地,调整方案如下:
一、调整原因
(一)该项目是为景洪工业园区提供金融、电信等服务需尽快实施的重要项目。
景洪工业园区已入园的项目有西双版纳安厦房地产有限公司、西双版纳金星啤酒有限公司、佛兴红木家具厂、西双版纳众联橡胶有限公司等,即将入园的项目有汽车汽贸五金机电加工中心、长安汽车装配生产线、金版纳玉石加工厂、罗非鱼加工厂、工业标准厂房等项目,但目前在该范围内配套设施严重不足,无法满足上述企业及人员对金融、邮电、电信、商业的基本需求。《景洪工业园区嘎栋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相关服务设施用地规划于园区6号路第3公里范围内,但6号路第3公里尚未修建,无法实施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为满足入园企业和人员对配套设施的需求,景洪工业园区在控规01-07、01-10、01-11地快引入汽车汽贸加工中心项目,该项目以汽车汽贸机电加工为主同时配套建设目前园区紧缺的金融、电信、邮电等设施,以满足入园企业和人员必要的服务。
(二)该项目集汽车发动机再制造、润滑油分装、汽车展销、汽车维护为一体,项目总体布局采用“前铺后厂”的布局,即沿14号路布置商业金融及公共设施,沿6号路布置4s店,根据该项目对建设4s店的建筑设计规范要求,规划原有的商业用地(沿6号路)宽20米,不能满足4s店建设的要求,需在原有商业用地,适当增加长度,占用01-11地块部分工业用地。
(三)景洪工业园区管委会将严格执行《景洪工业园区嘎栋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不减少工业用地,不增加商业用地为实施该项目的原则,做到用地占补平衡。因实施该项目在01-11地块内占用部分工业用地,将在控规04-07、04-08金融保险用地及商业用地等范围内做等量扣减。
二、调整范围
景洪工业园区嘎栋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1-11地块。
三、调整前后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01-11地块调整前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 地
性 质 |
面积(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m) |
航空限高 |
01-11 |
M1 |
一类工业用地 |
78720 |
1.2 |
45 |
30 |
20 |
30 |
01-11地块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 地
性 质 |
面积(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m) |
航空限高 |
01-11-1 |
M1 |
一类工业用地 |
68018.33 |
1.2 |
45 |
30 |
20 |
30 |
01-11-2 |
C21 |
商业用地 |
10701.67 |
1.2 |
45 |
30 |
20 |
30 |
景洪工业园区在今后的发展中将进一步细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规划的调控作用。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