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要目:
※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召开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民主生活会
※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结合实施园区领导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四项制度
※景洪工业园区采取五条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简讯二则
【党建工作】
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召开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民主生活会 按照“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查摆问题阶段的工作部署,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6月27日召开了党员领导干部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民主生活(扩大)会,园区党委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为增加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针对性、实效性,园区党委高度重视,班子成员在集中学习、深入基层征求群众意见、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的基础上,认真撰写了自查报告,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了基础。会上,班子成员分别按照“自己找、找自己、别人帮、帮别人”的方式,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紧扣“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对照州委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的查摆问题相关要求及征求意见和开展谈心活动梳理汇总得到的意见建议,着重检查了在解放思想、创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思路、创新发展举措、创新领导方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班子成员之间开诚布公、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剖析了解放思想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深刻的反思,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达到了解决问题、增进团结、共同进步的目的。
民主生活会后,党委书记马力勇强调,希望园区领导班子通过民主生活会,对照差距,对照将景洪工业园区建成一个充满“热、傣、水、边”特色的靓丽新城和区域内最具竞争力的一流工业园区的要求,明确整改思路,确定整改目标,将整改举措和工作思路细化,制定整改方案,着力建立长效机制,把大讨论和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努力开创园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办公室)
【园区动态】
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结合实施园区领导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四项制度 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景洪工业园区领导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和要求,在各有关部门的理解支持下,园区管委会与州级10个部门逐一签订委托书,受委托行政审批、许可事项36项,行政初审事项2项,备案事项5项。6月5日,州法制办对景洪工业园区行使有关行政管理权和行政执法权进行了公告。按照授权后新的行政管理职能,园区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做到政务更加公正透明、作风更加务实高效、服务更加贴近群众、工作更加具有成效。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按照《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迅速行动,从规范和监督园区各局(办)依法行使职权、提高依法行政和民主决策水平、加强行政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出发,认真推行四项制度。成立了园区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局(办)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认真研究部署,为稳步推进园区四项制度贯彻落实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为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及时下发学习资料。做到《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工作手册》人手一册。二是及时组织学习。采取党委中心组牵头学、领导干部带头学、工作人员自觉学、撰写心得体会交流学等形式,使四项制度的精神实质深入人心。三是深入动员。在州级动员的基础上,园区管委会于2月29日召开专题会议又作了深入细致的再动员,为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打下良好思想基础。四是强化宣传报道,为深入开展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五是把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向辖区范围内村委会及各村民小组延伸,形成上下联动、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
三、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确保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取得实效。
一是细化问责办法,量化问责标准。结合园区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园区管委会《部门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对问责对象、问责情形、问责程序进行明确规定,把各局(办)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纳入到行政问责范围中来。同时,结合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要求,认真修订园区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进一步细化量化岗位职责,形成完善高效工作程序链条。二是强化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园区管委会制定了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实施方案》,以管委会及下属各局(办)名义分别起草《服务承诺书》,整理了《服务承诺具体事项》,对与民生息息相关的3个主要方面20余项服务内容的承办部门、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收费依据等,通过政务公开栏、宣传板报、园区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落实首问责任,增强服务意识。在园区办公大楼入口处和会议室悬挂8项工作承诺标志,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等,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四是强化限时办结,注重办事效率。严格按照法定办理时限办理业务,严守工作纪律,实行AB角制,做到离人不脱岗,工作时时有人管、事事有人做。
(办公室)
景洪工业园区采取五条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及公平、公正、公开、高效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权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得越权执法或者推诿、放弃法定职责。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分别制定行政执法程序,明确承办机构、执法人员、划分执法权限,依法确定执法期限。凡属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按照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不得简化和变通。
三是分解执法职权。对照核定的执法依据和职权,按照科学、合理、明确和相互协调配合、避免交叉重复的原则,将本部门的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岗位,不同执法岗位之间的职权要相互衔接。同时,根据本部门承担的行政执法任务,制定精细严密、科学高效的内部执法程序,采用流程图方式,明确每一项行政执法职权的操作时限、程序,并向社会公开,方便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
四是加强教育培训。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做到执证执法、严格依法办事,各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结合任职岗位和具体职权进行上岗培训,经考试合格具备执法资格的,方可持证上岗。
五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具有执法权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行政执法的第一责任人。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发生不依法执法、超越法定权限执法、滥用执法权、行政不作为等,将根据其不同情节、后果和社会影响,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追究主要承办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办公室)
简讯
6月26日上午,州委州政府政策研究室、州经委联合调研组一行5人到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就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进程开展专题调研。
园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忠华向调研组汇报了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全面了解情况,调研组充分肯定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发展势头较好,征地、拆迁、安置、招商、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开展卓有成效,为我州实施“工业强州”战略和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调研组表示,将把调研中了解到的,园区开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如实向州委、州政府汇报,为园区加快发展争取更多、更大的支持。
参加此次调研的还有州政研室主任科员颜建华、州经委经济运行科科长陈琳、景洪市经济局非公办主任文长喜、 工业股干部李云、园区党委委员、管委会主任助理邹云贵、岩香宰、办公室负责人宋超、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车沁豫、工作人员唐利等。
(办公室)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87周年,2008年7月1日,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党委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和曼沙村委会及10个村民小组的党员、干部、民兵和曼贺勐群众共同参与曼贺勐村段南西河河道清理。清理河道全长达2.5公里,清除土石方15方,清除岸边杂草6吨。河道(岸)的清理有效改善了村容寨貌、为防汛减灾打下了基础,为村民营造了一个风清气正环境。此次活动,干群关系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干部群众对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
参加此次河道(岸)清理共有293人,其中党员50名(含村委会36人),干部46名(含村委30人),民兵87名和曼贺勐群众110名。
(社会事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