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园区管委会编制了《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园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园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具体信息可参见园区管委会编制《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西双版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上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查阅。(办公地址:景洪市嘎栋社区么龙路33号)。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园区管委会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 20 日内公开。属在园区管委会网上公开的信息,以信息时效为限确定信息的网上留存期限。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利用园区管委会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的,向园区管委会信息产业办公室申请获取。园区管委会信息产业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自 2008 年 5月 1 日起 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事项如下:
1. 受理机构: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2. 办公地址:景洪市嘎栋社区么龙路33号 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3. 办公时间:受理时间为:8:00-11:30,15:00-17:30
4.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5. 联系电话: 0691-2752016
6. 传真号码: 0691-2752016 ;
8. 邮政编码:666100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园区管委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景洪工业园区管委会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式样附后)。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园区管理委员会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的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直接提交《申请表》,也可以在景洪工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园区管委会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