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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问责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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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人员到园区机关或服务窗口询问的第一个机关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办事人员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投诉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机关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制适用于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园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三、首问人的责任 1、对办事人员提出的问题和要求,无论是否属于所在局(办)职责范围,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热情,耐心细致,认真负责地作好接待、导办、服务和受理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或拖延处理时间; 2、办事人员办理的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工作职责范围,并能及时解决或答复的,首问责任人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或当场答复;如由于客观原因不能立即解决或当场答复的,应耐心做好解释、说明、指导工作,明确办理事项或解答问题的时限,并告知有关政策、程序和所需的资料; 3、办事人员办理的事项不在首问责任人工作职责范围,但属于其它局(办)工作职责或基层单位分管的,应当主动引导,并准确告知办事人员承办该事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若经办人不在,首问责任人应主动代为联系;若联系不上,应先将办事人员的有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随后移交给经办人; 4、办事人员办理的事项不属于园区工作职责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必要时可代办事人员与有关部门联系。 四、园区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亮证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以便办事人员了解身份,同时接受监督。 五、首问责任制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各局(办)对来访人员的姓名、单位、时间、咨询或办事项、办理结果等进行登记,以备查询或考核。 六、园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行政水平和业务技能,熟悉工作程序和规则,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强化效率意识。 七、首问责任人的处罚 1、首问责任人有下列情节者,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告诫、通报批评、离岗培训及纪律处分。 (1)对办事人员态度生硬,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有关事项,影响恶劣的; (2)对办事人员要求办理事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 (3)正常情况下未及时将办事人员拟办事项移交给有关责任人,贻误办事时机,后果严重的。 2、首问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将作为各局(办)和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和评选先进的内容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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