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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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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接受社会监督,树立园区机关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二、承诺内容 1、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开拓进取,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营造良好的机关效能建设氛围。 2、严格履行8项工作承诺: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3、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 4、对来机关办事的群众,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以及办理的资格要求、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标准。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及时受理;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耐心解释清楚。 5、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角度,处处、事事、时时为管理和服务对象考虑,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各局(办)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规章和园区《限时办结制》规定的办结时限办理。 6、机关工作人员上岗要着装整洁,讲究仪表、礼貌、文明用语,热情接待来访者和办事群众。 7、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脱岗。要让基层单位和群众少跑机关、少花时间、少耗精力,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违诺处理 1、在执行公务时态度粗暴恶劣,言行不文明,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不文明办事,与当事人发生争吵的,给予行政告诫;情节严重的,除给予行政告诫外,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 2、凡违反承诺没有按时限要求办理完成的,责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情节较重的,给予行政告诫;情节严重的,除给予行政告诫外,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 3、故意刁难,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以及利用管理和审批职权吃、拿、卡、要,情节轻微的,给予行政告诫;情节严重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4、打击报复举报人及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情节轻微的,除给予行政告诫外,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情节严重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投诉办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园区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发现违诺现象的,可向纪委投诉和举报。 投诉话:0691-2752015 接到投诉后,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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