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成立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园区各局(办)、投资公司,曼沙村委会:
为认真做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工作,园区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李忠华 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邹云贵 党委委员、管委会主任助理
岩香宰 党委委员、管委会主任助理
成 员:宋 超 办公室负责人
车沁豫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毛定会 财政局负责人
陈利东 建设局副局长
岩罕导 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负责园区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落实和协调解决相关工作事项。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园区实施四项制度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园区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邹云贵同志兼任。
二00八年三月三日